2015年9月20日 星期日

Apology and Crito

如果同胞皆錯,蘇格拉底何苦留戀故鄉,何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為世人保有追求哲學生活的生機,畢竟受死雖可明其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自願受死的決定到底分裂了蘇格拉底的哲學家角色與公民身分,或者使兩者並存?

  1. 在申辯篇中,雖很輕易地就可發現蘇格拉底通篇都不曾求饒、不曾害怕受死,看似就算以死明志也不願苟活,但他在心態上,從不認為「接受死刑的事實」這項行為是一個為自己的堅持而做出的犧牲。因此,首先我們可以確定的是,蘇格拉底的自願受死並非一種自我證明或表現出對自認為是正確的事情的極端強烈立場─就算是死也無法改變他的這種節操,反而是跳脫他對於神諭、對於自己、對於陪審團以及對於所有雅典同胞的真、假定義,此時的他只是在遵守身為一個雅典公民應該服從的法律與存在在這城邦中的權威。就算蘇格拉底打從心底認為這些陪審團都是錯的,又或者所有在場的同胞都是錯的,那又如何?今天他確實是站在「雅典」的受審台上,那麼身為一個雅典公民的他─由雅典城邦帶到這個世界上、扶養成人並予以教育的這麼一個雅典公民─便沒有例外地有義務去服從這個如父母般的存在。
  2. 此時若蘇格拉底仍以「我是真,你們皆是假」的思考模式去與他擬人化的雅典城邦對談,便會顯得格局過於自私與狹隘,看似好像是兩條平行線在討論一件事:一邊在堅持真假,認為身為「假的」的這些陪審團憑什麼向「真的」的我提出控訴與判決;另一邊則是針對城邦與公民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提出疑問與辯明對錯,兩者完全像是用數學裡的不同單位在表達一樣,無法混為一談。蘇格拉底生長在雅典,任何事物的規則(法律)與框架都是已經建築好的,他就如同其他同胞一般,是在這樣建構的一個「世界」中而生,因此所謂的真假角色並不會因蘇格拉底所追尋並領悟到的真理而有所動搖、甚至重新從零開始。在這樣的基礎上,對蘇格拉底而言,雖然他堅信自己的哲學,但他也無法否認自己身為雅典公民的事實。若他聽進克里圖的建議逃獄至他處,是否就間接表示他並不接受這個公民與城邦間的「協議條款」,成為了一個不健全的公民?更如同他所言之「……弄壞了的身體,健康被毀掉了的身體還值得活嗎?」。在此先將蘇格拉底要接受的是死刑這件事放在一邊,就算今天受到的是無期徒刑或是極刑,道理也是一樣的─身為一個「公民」,所享的一切權利與所應服的所有義務,就像是能使身體各部位「健康」的元素,而蘇格拉底的哲學家與公民身分,又以後者才是使身體健康的基本元素,若因逃獄至他處而有機會繼續傳播他的生活態度,完全置這個「身體」於不顧,那麼在自我損壞身體之後,還需要傳播或者追求真理嗎?
  3. 是故,從上述可看出蘇格拉底的哲學家與公民身份是並存的,而回到自願受死的部分,只是因為剛好蘇格拉底被判的是死刑,而「死亡」對於普羅大眾而言又是令人畏懼的(因為無知),才會有他對死亡的欣然接受是要「以死明志」這樣的解讀。但對蘇格拉底而言,他並不認為死亡可懼、而是如他所言是一件「幸福的事」,故他的自願受死、或者應該說是自願接受這個城邦與他之間的「協議條款」,不為任何相較於行家(即當時的權威)而言的「一般意見」所動搖,是為了使自己的身體健康、健全,也就是堅守公民身分的這個行為。而在這樣的狀態下,「我去死,你們去活,但無人知道誰的前程更幸福,只有神知道」,蘇格拉底始終沒有揚棄他的哲學家身分或者他所追隨的真理,只是不像傳教士以傳道為終身大任,他認為真理會一直在那、又或者是「已經」在那,自己追隨神諭終究是自己懂得自己的無知、懂得何謂真理,無論走到哪都不會改變現在既有的框架。但是,由於這是一個神早已安排好、甚至知道結尾的故事,故他的死,不必明任何志,只是回到本來從出生加諸在己身的公民身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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