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6日 星期日

授課方式與評分標準

本學期的授課方式與評分標準說明如下:
  1. 平時成績:50%。依課堂表現為準,包括隨堂報告、問答與出席狀況。獲點三次(含)以上未出席、未能善盡報告義務或回答提問者,本項成績以零分計。
  2. 學期報告:50%。以期中考為界,各選擇一部典籍,撰寫報告,可各成一篇或合為一篇。暫定十一月八日中午十二時前,在部落格貼出選擇之典籍、題目、論題、關鍵詞及大綱,並在十一月十日課堂進行口頭說明,獲授課教師同意後,始得進行。未準時貼文者,本項成績以零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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