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城邦衛士的生活條件

  • 您願意在無薪俸、財產充公但獲國家終身供養的條下,擔任治國者?理由何在?
  1. 我認為願不願意會取決於所身處的環境與所接觸的普世價值。若在此刻直接問此問題,我會選擇不願意,並下意識否定這樣的措施。問起為什麼?我會馬上反應諸如「沒有得到薪俸何必付出、擔起如此重責大任為何連私產都無法擁有」等等的理由。但這些理由追根究柢其實都只在於「私」一字。
  2. 我們現在的職業並非由天性而定;整個國家並不存在所謂的各司其職,幸福也並非由各司其職所獲得。再者,仍到處有著「私」的存在─私有財產、私慾、私利......等等,故各項「職業」的定義也受其參雜,並非「由最適合操持此技藝的人所做的事」,而是往「能夠賺錢得利」的方向走。人們口中的好職業、熱門職業,都是以薪俸程度作為比較基準。人們在這樣的指標中選擇、爭取,這樣的過程完全與各司其職、由該技藝的「強者」從事之而異,所導致的目標及結果也會有所不同。
  3. 正因在我所生長的這個價值體系中,人們知道金錢的重要性有多大,故大多數人會以此為選擇的考量因素,即便不想承認或宣稱不在意,在現實上卻總會在某個時機不敵此因素的必要性;而權力也同時可滿足私慾,故如果今天有一想法萌生:「想成為治國者」,這個萌生的出發點本身便受私的影響,就如同「如果一名衛士努力追求一種使其不成為衛士的幸福..........被一種愚蠢又幼稚的幸福觀念所困擾(466B)」─衛士若以「想得到幸福」為出發點,便會有以私慾為動機的可能性一般,就算真的有治國抱負及能力,也一定無法全心全意、無時無刻將國家擺在首位。而若要使此想法成真,所依靠的也並非所具備的天性,那麼成為治國者的人不僅內心存在私慾、更不一定是最會持治國技藝的人,前者成為第一段我所歸咎的主要原因;而後者,雖較無關,但卻是由於「沒有各司其職」所導致的亂子之一。
  4. 故根據上述,我所選擇的不願意以及下意識的否定不僅來自這個社會普遍的價值,更來自從小所認知的習慣─擁有零用錢可以買自己想吃的糖果、打工賺來自己的錢可以拿來自由運用。單純的衣食無缺並不足以滿足慾望,而沒有薪俸也在「考量條件」中大大扣分。可是當我生於蘇格拉底的理想國度中,從小便不具有任何「私」的概念,私並無法帶給我任何滿足或益處時,我既能在踏實操持技藝中獲得溫飽、衣食無憂,又可以真正實踐技藝本身的功用,那麼在那樣的我的價值觀中,理應會認為此乃合理,理當選擇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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