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

《王制篇》卷五:哲學家國王為何乍聽不可行?

摘要:
以釐清的方式區分「某概念的定義本身」與「含有某概念的產物」之間的差別,若將此二者混淆或誤解,那還能稱作自己是愛好或專精於這個概念的嗎?回到理想國家的衛士,若他們全心奉獻於國家,自己似乎並未得到私人幸福,那麼他們為何還會將國家幸福列為優先呢?此部分亦藉由衛士幸福與國家幸福的討論談到否定財產私有。

一、哲學家國王
  • 蘇格拉底大膽地肯定若國家不出現一個哲學家國王的話,國家便會終日不得安寧。在此他慢慢抽絲剝繭,定義了所謂的「哲學家」─能夠在永恆存在而不變的真理中進行思考對其提出見解(亦即知識)的人,才能稱之。此處所指的永恆存在而不變之真理,與在《申辯詞》中蘇格拉底所要追尋與奉行的「神諭」,其實就是相同的;他心中所持的民主、正義等哲學,亦屬於此類。因此,在這個令蘇格拉底驕傲但卻苦無知音的城邦中,他所推崇並肯定的哲學家國王,無非是一個與他思路同頻─能夠對真理進行思考、探究並理解其本身、而非誤將一些普遍的「意見」認定為對真理的正確認識之人。


二、「不可行」的癥結點
  1. 在本篇首先討論的便是婦女兒童公有的問題,在此雖然一開始遭遇「男女天性有別」以及「男女可做一樣的事」的問題,違背了他們先前討論所得出建立的「每個生活在這個國家裡的人都必須承擔一項最適合他的天性的社會工作」原則,但蘇格拉底將天性本身拉出來放大檢視,逐一確認這個名詞背後的定義到底為何?男女是否真的在此上有異?最後發現男女在天性上並無異,並同意讓擁有擔任衛士素質的女人也從事衛士的工作,但他同時也表明這樣的想法必會使同胞嘲笑。可是,為何同胞要嘲笑?因為從來沒有這樣的例子而感到荒謬?還是真正有去探究「天性」本身而認為並不會導致蘇格拉底所言之結論?在《申辯篇》中可以發現,那些陪審團與同胞實行著自以為是的雅典民主,對蘇格拉底提出質疑與判決,此處亦然─同胞們的反應只是顯現出他們的無知,因為他們自以為自己看到的生理差異就是天性。
  2. 在「哲學家國王」問題上,蘇格拉底也認為這是一件一說出來就必定會遭受輿論軒然大波的事。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應該不會有統計或是數據顯示,何種出身、或是何種專業的人才最適合成為統治者(雖然似乎都是政治家在做此類的事),那為什麼此話一出會遭同胞的反彈?除了「都是政治家在統治」的解釋以外,回到蘇格拉底受審時所受到的批判與控告,可以看到的盡是說他腐蝕年輕人的心靈、妖言惑眾等等的指控,也因此在同胞的普遍認知中,哲學家似乎就是個想出一些怪裡怪氣的言論、有意破壞普世價值的身分,這與蘇格拉底在本篇最後得出的哲學家定義完全不同。雖然這樣好像是蘇格拉底在自導自演,自己先定義了哲學家身分再拿回來肯定自己,但他自己也並無做國王之慾望,最多也只能說是為他身為一個哲學家所提出的各種言論而平反。而藉著蘇格拉底循序漸進的定義步驟,的確可區分出意見與知識、愛意見者與愛智者(哲學家)。因此,蘇格拉底所希望的哲學家國王,同時也反映出與當時現況的諷刺對比─有權力者(如陪審團)以無知當有知、對於民主的認識,恐怕也只是因為在他們認知下的民主能帶給自己權力或是其他個人利益,而自稱實行、遵循著民主。這樣的行為就如同先前篇章所提及的「貌似正義」一般,並不是愛這個概念的全部,而只是因為其所帶來的結果而去愛。 
 三、結論
  1. 哲學家國王之所以會被蘇格拉底所提起,乃因有前面對理想國家循序漸進的描繪與堆疊,包含衛士的培養與所具備的信念、城邦作為整體利益應大於個人利益等。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他們的私慾不可超過為國家謀求整體幸福的信念,否則便不是身為一個統治者所應具備的─最關心國家利益的人。就這樣一直到了理想國家建築的最後一步,蘇格拉底才出此言。但何以見得哲學家會比政治家更關心城邦利益?
  2. 在蘇格拉底的分類中,作用對象相同且效果相同的,就稱之為同一種功能,而拿哲學家與政治家相比較,即便他們都能作用於全體公民,他們之所以會被稱為兩個不同的名稱,就代表他們必定是功能不同、作用效果不同得,否則便會被統稱為同一類。在此我們已經知道哲學家的定義,政治家的定義就必定為他者。雖不能以現在的觀點去認定當時的政治家或政客大多也都以金錢、權力至上、私慾力量強大,但至少在蘇格拉底的觀點中,政治家是不比哲學家來得懂「真理」的,因為「懂真理」所需要的便是身為一個哲學家才具備的定義與能力;就像修皮鞋只有皮匠才是專業的一般。
四、關鍵字:真理、定義、哲學家國王、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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