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城邦衛士的生活條件

您願意在無薪俸、財產充公但獲國家終身供養的條件下,擔任治國者?理由何在?


  1. 我不願意在此情況下擔任治國者,除非我可以任意花國家的錢,不受國家監督,否則我不會從事這個工作。理由很簡單:人性。首先,我是一個愛慕虛榮又奢侈的人,我會想住大房子,買奢侈品,參加高級旅遊團等,甚至養很多小狼狗,相信在一個民主國家人民不會讓我這樣花錢。再者,如果我受國家供養,我的花費是不是要拿收據核銷,甚至要先經過國家審核,這樣個人自由、隱私便蕩然無存。
  2. 自私及貪婪來自於人性,「食色,性也。」從古至今,人性是不會變的,對於人性抱持過多美好的期待是不明智的。另外,當「公」「私」合一時,就會喪失公平性,因為人會有私慾及偏好,除非我的所有私人東西都被國家決定,不然當我的所有選擇必須被攤在陽光下受人民檢視時,我可能就不能使用特定品牌的商品,否則會有幫忙打廣告的嫌疑或是官商勾結。此外,我會遭人口舌,並非談論我的統治能力,而是談論我的隱私,那我的人性尊嚴何在?而且我的私人生活跟公共利益有何關係?
  3. 當國家公權力侵入私人領域時,如何能稱為是一個民主國家?一個民主國家,對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應該有所保障,不應任意侵犯,即便對於一個治國者,也要給與其私人的空間,因為他/她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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