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城邦衛士的生活條件

您願意在無薪俸、財產充公但獲國家終身供養的條件下,擔任治國者?理由何在?

  1. 我不願意在這樣的條件下當擔任治國者。雖然能夠獲得國家終身供養,可以說是一輩子不愁吃穿,但這個位置卻不是"終身職",也就說在到達某一個年紀時(如城邦衛士到55歲)就要面臨下台,到時候我會是自由之身,可以和自己喜歡的人建立家庭,但國家給我的只是能維持我個人的日常生活所需,無法有多餘的錢或是其他糧食來供養我的家庭,造成建立家庭的困難,那麼自由也只是假象。
  2. 如果說那我在卸任之後可以找其他的工作,來賺取更多的收入來供養我的家庭,這樣的作法是破城邦秩序的,因為每個人都需要各司其職,有適任的位置,如果我選擇了擔任治國者,而我該做的事就是擔任一位治國者,不應該做其他的職業所做的事。
  3. 到時候我卸任了,我卻只能成為一位國家供養的遊手好閒、無法在社會運作上有付出的人,就會成為拖累城邦發展進步的累贅,那就跟我當初擔任治國者想要這個城邦有更好的發展的想法是互相矛盾的!
  4. 因此基於以上的理由,我不會願意這樣的條件下擔任一位治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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