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城邦衛士的生活條件

您願意在無薪俸、財產充公但獲國家終身供養的條件下,擔任治國者?理由何在?

  1. 依據蘇格拉底與當時人們的爭辯,欲擔任一個治國者最好從小培養。不僅優生學考量,只准養育優良人們的後代;還有後續教育問題,因為人的教育攸關政治制度及安排,若忽略政體與身體的連結,就會忘記政體帶給人的感受,所以會有每個人的生命身體皆屬城邦的觀念出現。實施這種制度最好是住在一起,所有財產公有情況下,才會現在、過去、未來皆為城邦付出,因此擁有私產是禁止的,為了避免以私害公。
  2. 我願意在公產制度下擔任治國者,行使權利,並且得到終身供養,因為我的人民是受過良好訓練,可以確保我權力的發揮,或是說我和我的人民是受過同樣一套訓練而來,想法能夠趨向一致、治理起來會事半功倍。我認為統治最大的重點在於說服人民後產生的權力的多寡以及能否完全行使在自認為好的地方,加上當大家都是沒有私產,就表示去除掉私慾,此時,顯示出治國者是領導角色,必須為人民利益著想,這是正義的表現。
  3. 如果是在有薪俸、財產私有情況下,人民像是我的老闆,為說服人民和滿足人民利益,勢必受到有權有勢的經營者影響,我擁有的權力就不在最高一層,而是許多私欲高過於我的權力,就不能保證我擁有權力的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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