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城邦衛士的生活條件

  • 您願意在無薪俸、財產充公但獲國家終身供養的條件下,擔任治國者?理由何在?
  1. 願意在無薪俸、財產充公但獲國家終身供養的條件下擔任治國者。
  2. 一個好的治國者,除了必須接受良好的教育,在執政的同時也須將私人利益屏除在外。「私心」乃為惡的根源,若統治者為了優渥的薪水而統治國家,此動機僅是為了個人身心的富足,而無法完善治理一個國家;反之,將私人己利從中移除,則能使統治者專心治國,不受其他因素誘惑。
  3. 作為一位治國者必須有“使國家長治久安”之意識,即治理國家的使命感需置於治國為個人所帶來的利益之前,因治理國家並非在於個人的利害算計,而是應當在執政者的領導下促使國家發展、增進人民福祉。在此體制下不僅去除了治國者的「私」,也將其意志擴大至人民的「利」─畢竟執政者本身的治國之道,對於國家的前景影響深遠,唯有在治理國家之時將治國者的一切無私化方能使整體富足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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