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論公民獻辭:人性、哲學、公民

  • 關鍵詞:自然狀態 天性

  • 大意:
    1. 公民之間的關係----人待人如上帝(因為在德行方面,人跟上帝同樣具有正義及和平);國家之間的關係----人待人如豺狼(為了保護自己,不得不訴諸暴力與詭詐,就如同食肉動物一般)。
    2. 智慧出眾者也會有偏執心,讓成見戰勝自己的理智,因此對君主及對人民的看法有所不同。另外,卓越的觀念和超群的智慧是不被一般人所贊同的,不是他們不理解,就是他們用自己較低的知識水準去理解。
    3. 真正的智慧,不過是有關各方面事實的知識,起源於對事物的記憶,而記憶又是由事物固定而明確的名稱所激起,即關係到正確的理性,就是哲學。
    4. 對人類行動模式的認知如果可以像數字關係一般確切,普通人因為權力與不公平所造成的野心與貪婪,就可以享受可靠的和平,但是這並不容易做到。
    5. 為什麼哲學並沒有被彰顯?因為研究這個主題的人都沒有找到一個傳授知識的適當起點。
    6. 如果轉而探討自然正義,首先會有一個相對應的問題產生:「一個人為什麼會聲稱某物歸他自己而非別人所有?」所以正義如果不是起源於自然,那麼另一個問題就會油然而生:「當一切東西屬於一切人的時候,人們卻更願意每個人擁有只屬於他自己的東西,這是為了甚麼好處?有甚麼必要?」追根究柢,原來對事物的共同佔有註定會引起戰爭和災難,因為人們會為了利用他們而產生暴力衝突,但這偏偏又是大家極力避免的事情。
    7. 兩條關於人性的假設:在"人類是貪婪"的假設下,它會使人人極力要把公共財產占為己有;在"自然理性"的假設下,它使人人都把死於暴力作為自然中罪大惡極之事,並且努力予以避免。
結論:
  • 本篇從人的角度出發,探討智慧對於人的影響為何,並推論出智慧即哲學的道理。另外,作者也對於在自然狀態下的人們為什麼是自利的提出質疑,並提出兩個在不同慶況下關於人性的假設。最後作者提到,每個人都是敝帚自珍的,但已試圖用最明白的說理證明立約與守信的必要,也從而證明美德與公民義務的基本原理,並期許成為塵世生活中,最出色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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