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下學期報告定稿

典籍:洛克《政府論》

題目:政府若能妥善分配繼承財產的話,子女有無繼承財產的必要

論題:洛克認為人民之所以要建立政府是為了要過得比自然狀態更舒適,而其主要觀點為政府是捍衛人民的私有制應運而生。在財產繼承方面,洛克認為子女擁有優先於其他人繼承其父母財產的權力。然而若是政府自子女出生後就給於各項補助,如:學費、大眾運輸、公共設施入場費等,這些人民共同承擔的補助是否意味政府有權介入財產繼承的分配以利政府往後的運作?

篇章結構:
一、洛克捍衛的私有制與政府提供的福利間的平衡關係
二、子女繼承財產的限度
三、人民能否活在政府分配財產繼承的體制下?政府能夠透過分配財產分配讓人民過得更好?
四:結語

關鍵詞:私有制、財產權、財產繼承、政府

(B)止於大綱

下學期學期報告

下學期期末報告

典籍 :《論公民》、《利維坦》、《政府論首篇》《政府論次篇》
題目:洛克是否會認同霍布斯所言的「自然狀態等於戰爭狀態」?那對於洛克而言自然狀態相較於專制政府,是否對人民更有益?

論題 :霍布斯認為自然狀態就等同於戰爭狀態,而且這種戰爭是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也就是說,在這群人之間沒有一個共同權力會讓大家懾服,洛克是否會同意?另外,霍布斯認為專制政府比起自然狀態還要來得好,專制政府是讓人民永久擺脫自然狀態的一個方法。 雖然專制政府因為將權力集中到君主一人上,君主有可能用無限的權力來侵犯人民。然而任何的政府都有可能產生問題, 而正是因為專制的君權政府以君主制定法律來制約人民互相傷害的本能,所以最不可能返回自然狀態中那種無序的戰爭狀態,所以即使會造成不便,也應該忍受。洛克能同意嗎?

篇章結構 :
.對自然狀態的描述
(1)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2)洛克的自然狀態

.對專制政府的看法
(1)霍布斯的理想國度
(2)洛克對專制政府的看法

.對洛克而言自然狀態是否為戰爭狀態?

.對洛克而言專制政府是否對人民較有益?

.結語

關鍵詞:自然狀態、戰爭狀態、君主專制、人民

下學期學期報告

典籍:霍布斯 論公民

題目:
人們如何不借外力來達到和平共處?

論題:
  對物的共同佔有必定會發生戰爭和災難,因為人們會為了利用它們而發生暴力衝突。在自然狀態中,所有的東西應當是共有的,除了人口增長而引起的地盤爭奪,人類似乎不太可能陷於戰爭。然而人們邪惡的天性完全是因為他們不懂得克制,不懂得運用理性。為了擺脫這種邪惡而可悲的天性,人類只能訂立契約,放棄自己對萬物的權力,來換取另外一種與其他人相處的和平,從而擺脫為了共有事物的戰爭狀態。

篇章結構:
一、人類的貪婪,它使人人都想把公有的事物據為己有。
二、自然理性的假設,它使人人都把暴力作為自然中的極惡,且努力予以避免。
三、前兩項相互衝突,據為己有的同時必須訴諸暴力,但違反了追求和平的初衷。
四、從共有到私有,再到私產是需要很長的演變,若需要達成上述的條件,只能訴諸建立契約。

結論:
  我們藉由電影蒼蠅王來探討這個問題,我認為私有財的存在與否和這個問題息息相關,在電影中我們可以觀察,在荒島上只有一把刀子以及一副眼鏡,而這兩樣工具在導演的安排下顯得非常重要,一開始擁有這兩樣的物品的Ralph及小豬,在團體地位中非常重要,然而劇情的最後是擁有私人財的兩者變成力量統治下的犧牲品,我認為正是因為沒有私走財的概念,以至於傑克並沒有與另外兩者商討的籌碼,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能訴諸力量來解決事情。因此,在追求和平的同時,私有財產制度的確立是確保人們各自擁有與其他人討論的空間以及手段,這樣的背景才有可能建立契約,並使和平長久。


關鍵詞:
擺脫戰爭、追求和平、訂立契約、放棄共有、捍衛私有財產


下學期學期報告定稿

典籍: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 

題目:盧梭會不會同意社會福利有助於改善不平等?


論題:

在《論不平等》一文中,將不平等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貧富上的不平等;第二階段是強弱狀態的不平等;第三階段則是主人與奴隸狀態的不平等。
本文試圖以《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文中的假設,探討社會福利是否能減少不平等的現象,或至少避免進入不平等的第三階段。並試圖證明社會福利的存在是有其必要性的。

篇章結構:

一、原典摘錄
                 1.《論不平等》中的不平等起源
二、社會福利
                 1.社會福利的定義
                 2.社會福利的資源由來                 3.社會福利的功能
三、盧梭觀點﹝以論不平等一文為主﹞
四、結語

關鍵詞:

社會福利、不平等


止於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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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籍:《利為坦》、《政府論》


題目:霍布斯及洛克會認同還是反駁彼此所提出來的理想國度?


論題:對於人類的「自然狀態」,霍布斯及洛克都分別提出見解,霍布斯更提出了「利維坦」這個號稱國家的龐然大物,認為這是是人所追求的理想國家;洛克在認為平等、自由、安全等三項價值能夠同時追求之下,提出了他認為的理想國度的樣貌。而兩位學者會認同或是反駁彼此所提出來的理想國度?


篇章結構:
一、自然狀態

  1. 霍布斯認為人在追求幸福的天性會導致社會混亂,人人都會活在充滿恐懼的社會中,害怕他人的侵犯,因此認為自然狀態等同於戰爭狀態,而且會造成這樣的混亂是因為缺乏一個使人畏懼的共同體,所以人們必須把權力交出來,託付於一個或是一個群體。
  2. 洛克反對霍布斯這樣的看法,認為自然狀態下的人們是自由平等,並且對萬物物都有同理心,不會去侵犯他人,而且在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懲罰自然法的人,但因為人的私心,而要成偏頗的判決,所以應該只要將部分權力交出來,創造一個有公信力的仲裁者,並非交出所有權力。

二、對於霍布斯的利維坦的意見

  1. 霍布斯認為要建立理想國度,人人都必須把所有權力交出,創造利維坦來將人們帶離可怕的自然狀態,且霍布斯認為再糟糕的利維坦都比混亂的自然狀態好,人們寧可沒有自由也要保全自己的財富。
  2. 洛克反駁了這樣的說法,利維坦的建立的確是要保護人民的財產及安全,但若政府無法保障人民的安全,甚至恣意奪取人民財產,那麼人們只好選擇推翻或是離開利維坦。

三、對於洛克的理想國度的意見

  1. 洛克主張自由、平等、安全三種價值應同時去追求,認為生活在失去自由的專制政府中,比自然狀態糟,同時對於人性持樂觀的態度,因此只要交出部分的權力來創造政府,而政府只是一個共同裁判。
  2. 霍布斯認為自由、平等、安全三種價值應受到同等重視,但不認為人性那麼美好,會反駁洛克所建立的政府,駁斥這個政府不具強制力,無法達到保護人民財產的目的。

四、結論

  1. 兩個人會同意彼此成立政府是為了保護人民私有制的想法。但霍布斯會反駁洛克對於人性的樂觀態度以及沒有強制力的政府;洛克會駁斥利維坦剝奪了人民的自由,認為那樣比自然狀態還糟。

關鍵詞:利維坦、自然狀態

B)止於大綱

下學期學期報告

典籍:亞里斯多德《政治學第一卷》霍布斯《利維坦》

題目:亞里斯多德認為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但霍布斯卻認為人不是天生適合社會生活的」,霍布斯否定亞里斯多德的說法,為何如此否定?

論題:亞里斯多德認為人類為了滿足生活需要,自然形成各種政治共同體,家庭、村落以及城邦,是一種演化過程,從這演化過程可以看出亞里斯多德認為人是天生的社會動物,而且都在追求共同的善;但霍布斯卻認為人在自然狀態下,所有人都是自給自足的,只有在想擁有支配他人權利時,才會進入社會化的現象,而不是天生就適合社會生活的。


篇章結構:

一、亞里斯多德為何認為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

        因為政治學第一卷提到人與蜜蜂以及其他群居動物比較起來,更是一種政治動物,是因為人類有語言,可以表達出利和弊與公正不公正。而人類跟蜜蜂的不同,在於人類追求至善,蜜蜂追求生存,雖然蜜蜂、螞蟻這兩種動物,和人一樣都有群居和互相溝通的能力;但是人類所追求的是運用語言去追求至善與螞蟻、蜜蜂所追求的生存不同,而人類所追求的善是ㄧ層一層上去的,而產生了最後的城邦,也就是所謂社會的層次。

二、霍布斯為何認為人不是天生適合社會生活的
        霍布斯認為人是自然平等的,人在自然狀態中會產生貪婪、自私和侵略性,以及想要支配他人的權利,而這些現象都是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產生人與人之間的爭奪,而造成需要某些協議,像法律,因此產生國家與社會,而國家和社會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人出生之前就享有的自然權利,所以人是因為上述原因才會產生國家與社會。

三、結論
       亞里斯多德所提出的社會(城邦)是建立在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身上,因為想追求共同至善才建立城邦;但是霍布斯卻認為人不是天生就適合社會生活的,因為人心理會產生貪婪、自私的心態,而為了避免發生此心態所帶來的人類暴力及死亡,將會制定國家的法律,所以人類能夠適應社會,並不代表人類天生就是社會動物。

關鍵詞:自然狀態、自由平等、國家、政治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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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籍:《政府論兩篇》與《社會契約論》
題目:在洛克與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中自由觀與自由的實踐,完全服從社會契約的法律能夠得到完全的自由嗎?
論題: 自由是英國哲學家當時一貫的主題,以政府論兩篇來說,洛克從自由的涵義、自由的條件與實現自由的途徑三個方面詳實與明確的論述了自己的自由觀,。盧梭的自由觀念迥異於先前的思想家,在社會契約論中也提及了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的想法
但兩者皆對自由的實現有兩種不同的想法,洛克在他的政府論中主張人的自然自由,就是不受人間任何上級權力的約束,不處在人們的意誌或立法權之下,只以自然法作為他的準繩。而盧梭則主張:「強迫得自由」,認為什麼東西對整體是好的,應由個人和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權來決定,法律則是代表公民自由的限制。
然而法律作為社會契約,我們應不應該完全服從法律及政府權威,是否可以從中得到完全的自由?又或者是會導向專制?若跳脫社會契約中的法律,人民還有辦法保有自由嗎?
篇章結構:
一、洛克政府論中的自由觀
1.自由的涵
2.自由的條件
二、洛克政府論中自由的實現
1.實現自由的途徑
2.法律社會契約與自由: 如何訂定社會契約?
三、盧梭社會契約論中的自由觀
1.自由的涵義
2.自由的條件
四、盧梭社會契約論中的實現
1.實現自由的途徑
2.法律社會契約與自由:公共意志
五、法律作為社會契約,我們應該完全服從嗎?
1.洛克的法律保障私有財產
2.盧梭的公共意志
3.服從與自由如何解決?
完全民意的政府不易出現,政府若強制,人民的自由必受戕害如何解決?
4.眾意替代了公意? 少數服從多數是否導向專制?
六、跳脫社會契約中的法律,人民還有辦法保有自由嗎?
1.洛克自然狀態:自然狀態中人人都是自然法的裁判者及執行者。
2.盧梭的現實社會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七、結論
從原本社會契約最初衷的想法與自由的實踐去了解會不會一樣的方式卻導向完全不同的結果?那如果會有完全反面的結果,從沒有社會契約的自然狀態與盧梭認為的不平等起源來看若是跳脫原本的社會契約我們還有可能保有自由嗎?

(B)止於大綱

關鍵字:自由 洛克 盧梭 政府論 社會契約論

下學期學期報告定稿

典籍:霍布斯《論公民》《利維坦》、洛克《政府論次篇》

題目:建立理想國度的方式,霍布斯與洛克有何不同?誰的結果符合現代社會普遍認為的「好的政府」?

論題:人類為何會從自然狀態脫離,成立政府?是因為自然狀態與人類的自然權利相互矛盾,亦即在自然狀態下,無法使人的自然權利有所保障,因此人們相互約定放棄某些權力並轉讓出來以成立政府。而霍布斯與洛克對於自然狀態的描述,與建立理想國度的方式和型態大相逕庭。本文比較二人理想國度建立之差異,並分析何種型態較符合現代社會所謂的「好的政府」。

篇章結構:
一、霍布斯如何建立理想國度
  1. 霍布斯筆下的自然狀態
  2. 引起戰爭狀態的三項人性假設
  3. 人性之特徵及捍衛私有財產的理由
  4. 如何確保人民轉讓權力並建立利維坦

二、洛克如何建立理想國度
  1. 洛克筆下的自然狀態
  2. 自然狀態中的自然法
  3. 私有財產的累積與繼承
  4. 使人民轉讓權力並共同建立政府的誘因

三、分析霍布斯與洛克理想中的政府型態,何者較符合現代社會所謂好的政府
  1. 現代社會好的政府之標準:保護人民權利(生命、財產、自由、平等)。
  2. 霍布斯的理想國度:透過契約轉讓權利而產生的專制王權,權力集中於君主一人,因此在裁決時可能產生偏頗。主權者也可能因為掌握了絕對的權力,導致侵犯到人民的權利時,卻能不受任何法律的制衡。
  3. 洛克的理想國度:透過契約轉讓權利而產生的公民社會,每個人所享有的權力是相等的,不會有絕對的主權者出現,君主、代議士和裁決者所擁有的權力都必須來自於法律的授權,較能避免人民的權利受到侵犯。
  4. 由以上三點分析得知,洛克的公民社會相較於霍布斯的利維坦,更符合現代社會的「好的政府」。

四、結論

關鍵詞:自然狀態、私有財產、權力、政府

B)止於大綱

下學期學期報告

典籍:《利維坦》

題目:人類創造利維坦,協同締約,但真能確保利維坦不偏離、而是忠實呈現締約內容?

論題:上帝先創造亞當,再從亞當身上取出一條肋骨,變成夏娃,後因兩人偷嘗智慧之果,具備聰明睿智與辨別是非善惡能力,接著擔心其再將生命之果吃下,獲得永生,於是將兩人逐出伊甸園。人模仿上帝創造人治理世界,也就是因契約得到力量壯大的利維坦,追求幸福與和平,有無可能在天性、環境等因素下,使得利維坦中主權者力量產生質變,改變人預先期待的狀態?

篇章結構:
一、戰爭狀態
尚未集結成社會的自然狀態是戰爭狀態,缺乏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僅以自然律約束。

二、建立利維坦:戰爭意圖弱化與和平狀態強化
普遍訂定契約,捨棄一些權力換取能保障安全的其他權力

三、利維坦即是力量的展現
人們在權威中服從政府,雖然主權者的世俗權力和臣民的義務建立在人類天賦及各條自然法協同一致產生的契約下,如果這樣一個代表全體人格的角色在環境因素下聲稱所作所為均是符合契約內容,這時利維坦已從原先追求幸福和平的期待變成吃人的怪物,雖然臣民認為偏離締約內容,但礙於是締約授予權力的人,所以無法輕易轉變主權者的力量。

四、結語
締約顯示臣民放棄一些權力,賦予單一代表者維護安全的權力,不能確保利維坦一路走來,完完全全忠實呈現締約內容,因為主權者儘管代表大部分人格,也是會在環境驅使下產生偏離契約之行為。一旦利維坦過於茁壯,就算是授予權力的臣民,也許仍會發動攻擊,重回戰爭狀態般不安穩,不過利維坦建立起的穩固權威及力量,並不是再回到單純戰爭狀態時的武力可以解決的,既然不能反抗成功,那出逃到另一國度,不受利維坦控制之下的原始社會是臣民可以選擇的,否則就得說服自己,主權者即是代表自身利益,並繼續在契約中度過生活。

關鍵詞:戰爭狀態、主權者、權力、利維坦

下學期期末報告

典籍霍布斯《論公民》、《利維坦》洛克《政府論》

題目對於霍布斯以及洛克而言,為何放棄自然狀態,成立政府?

論題霍布斯與洛克兩人分別在其著作《論公民》、《利維坦》及《政府論》當中提到自然狀態。兩者的觀點雖然對自然狀態的描述有部分不同,但不約而同的主張要避免自然狀態發生而放棄人原有的權力,成立政府。而在兩位思想家的觀點裡,私有財又對人類有什麼影響,以致人們為了維護私有財產而成立政府。換言之,成立政府的原因僅是為了維護私有財產?

篇章結構
一、對於自然狀態的描述
1.霍布斯對自然狀態的描述
     霍布斯認為人並非天生的群居動物,在自然狀態底下的交往是為了符 
     合自己的利益才聚在一塊(例如聚會是為了博取名聲)自然狀態底下。
     人們因為平等,進而互相恐懼(擔心彼此危害對方)為了避免這種彼此
     危害的狀態,開始有了聯盟。但這樣互相危害的狀態進入了一種聯盟 
     間互相爭戰的戰爭狀態,自然狀態就是這樣的戰爭狀態。
     2.洛克對於自然狀態的描述
     每個人都擁有自然權利,且權利相等。每個人的責任就是維護自己的
     權利。包括了對財產的保障,人雖有有自己的自然權利,但無法透過搶
     奪來獲得別人的。自然狀態就是每人平等獲得相同的權利。
         二、對財產的看法
     1.霍布斯的看法
     由於人類天性互相平等且彼此危害,必須透過違逆本性
     的群居方式才能保障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進而成立政府
     2.洛克的看法
     人類透過勞動來取得財產,剛開始的財產屬於不能
     保存的耗材(:食物),但貨幣出現後改變了這樣的形態,也使得人類開
     始無限上綱的開始想要保障自己的財產,透過同意進而產生政府,保障財產。
         三、對於兩者來說,政府的出現為何較自然狀態好?
    1.霍布斯的看法
    霍布斯認為,在自然狀態下人類互相危害的本性,使的
    生命、財產安全無法受到保障,所以必須違逆本性來成立政府,透過政府
    來保障自身安全。對於霍布斯而言,自然狀態即是戰爭狀態,也是最糟的
    狀態。
       2.洛克的看法
    政府的出現是為了保障私有財產,政府的統治必須由被統治者同意後才能行使。保障人民財產權是政府的目的。此目的也是政府統治正當性的來源。若政府施政時侵害人民財產權。正當性也就出了問題這時人民推翻政府,是為革命。重新回到自然狀態,自然狀態下人們依舊保有自由與平等,對於洛克而言,真正糟糕的是失去自由、平等的專制王權。
      四、結論
1.      對於兩位思想家而言,成立政府是否能夠達成他們理想的目的?
對於霍布斯而言,成立政府為了避免自然狀態下造成生命財產遭受威脅。但人並非一種群居動物,意味著這個舉動是違逆本性的。此外,利維坦當中引創世紀上帝造人的說法,來呼應人在創造利維坦(國家),是採用自己的樣貌,所以唯有認識人,抑制人原有的本性,才能創造出利維坦。

對於洛克而言, 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財產權。這也是政府統治正當性的來源。在政府論當中探討誰適合掌權,並且保護人民財產。當政府統治無法保障人民財產,在不得已的狀況下可以革命推翻政府,繼續保有原來在自然狀態下保有平等自由的生活。



關鍵詞自然狀態、私有財、政府

(B)止於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