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下學期報告定稿

典籍:洛克《政府論》

題目:政府若能妥善分配繼承財產的話,子女有無繼承財產的必要

論題:洛克認為人民之所以要建立政府是為了要過得比自然狀態更舒適,而其主要觀點為政府是捍衛人民的私有制應運而生。在財產繼承方面,洛克認為子女擁有優先於其他人繼承其父母財產的權力。然而若是政府自子女出生後就給於各項補助,如:學費、大眾運輸、公共設施入場費等,這些人民共同承擔的補助是否意味政府有權介入財產繼承的分配以利政府往後的運作?

篇章結構:
一、洛克捍衛的私有制與政府提供的福利間的平衡關係
二、子女繼承財產的限度
三、人民能否活在政府分配財產繼承的體制下?政府能夠透過分配財產分配讓人民過得更好?
四:結語

關鍵詞:私有制、財產權、財產繼承、政府

(B)止於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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