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6日 星期一

下學期學期報告

典籍:
霍布斯《論公民》、《利維坦》


題目:

在一被建立的政治秩序中,掌權者(強者)在面對未知的外來者或是弱者時,能否不靠單純以強壓弱、以上制下的權威力量鞏固現有的秩序,使雙方都相信「和平地締結契約」才是能引領出最幸福生活的最好辦法?


論題:

題目所言之情境猶如電影《蒼蠅王》中Jack最後引領其同夥一同追捕Ralph的片段,若直到最後都沒有來救援的人出現,那在Jack抓到Ralph後(排除Ralph自殺)無論是將其殺害或囚禁,都是仗著Jack身為強者的力量而行。霍布斯認為人本就無法和平相處,在看到他人時都會心存疑懼、害怕,進而反應出自保的心理。無論Jack是否基於霍布斯所言的這種心態對待Ralph,在猜測他會如何處置Ralph時,為何不曾想過其可能會放下武器、與Ralph好好協議出一個讓彼此都能幸福生活的方式或共同體?是否真因其不可行?若可行,要如何讓雙方跨出這一步?


篇章結構:

一、霍布斯筆下的人們在自然狀態下所擁有的心理狀態;其又是如何走向自發性地放棄、轉讓權力,共同訂定契約。
二、利維坦的建立有何作用;人們為何甘願安定在利維坦下。
三、以電影《蒼蠅王》的結尾片段為情境,試以上述霍布斯的主張套入其中,分析是否有可能使Jack與Ralph轉而發展成共同談妥一個協議,並在這個過程演進中需要哪些條件才能使情節如此發展。
四、結語。


關鍵字:

締結契約、共同體、強者與弱者、權力


(B)止於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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