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下學期學期報告

典籍:《利維坦》

題目:人類創造利維坦,協同締約,但真能確保利維坦不偏離、而是忠實呈現締約內容?

論題:上帝先創造亞當,再從亞當身上取出一條肋骨,變成夏娃,後因兩人偷嘗智慧之果,具備聰明睿智與辨別是非善惡能力,接著擔心其再將生命之果吃下,獲得永生,於是將兩人逐出伊甸園。人模仿上帝創造人治理世界,也就是因契約得到力量壯大的利維坦,追求幸福與和平,有無可能在天性、環境等因素下,使得利維坦中主權者力量產生質變,改變人預先期待的狀態?

篇章結構:
一、戰爭狀態
尚未集結成社會的自然狀態是戰爭狀態,缺乏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僅以自然律約束。

二、建立利維坦:戰爭意圖弱化與和平狀態強化
普遍訂定契約,捨棄一些權力換取能保障安全的其他權力

三、利維坦即是力量的展現
人們在權威中服從政府,雖然主權者的世俗權力和臣民的義務建立在人類天賦及各條自然法協同一致產生的契約下,如果這樣一個代表全體人格的角色在環境因素下聲稱所作所為均是符合契約內容,這時利維坦已從原先追求幸福和平的期待變成吃人的怪物,雖然臣民認為偏離締約內容,但礙於是締約授予權力的人,所以無法輕易轉變主權者的力量。

四、結語
締約顯示臣民放棄一些權力,賦予單一代表者維護安全的權力,不能確保利維坦一路走來,完完全全忠實呈現締約內容,因為主權者儘管代表大部分人格,也是會在環境驅使下產生偏離契約之行為。一旦利維坦過於茁壯,就算是授予權力的臣民,也許仍會發動攻擊,重回戰爭狀態般不安穩,不過利維坦建立起的穩固權威及力量,並不是再回到單純戰爭狀態時的武力可以解決的,既然不能反抗成功,那出逃到另一國度,不受利維坦控制之下的原始社會是臣民可以選擇的,否則就得說服自己,主權者即是代表自身利益,並繼續在契約中度過生活。

關鍵詞:戰爭狀態、主權者、權力、利維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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