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
霍布斯《論公民》《利維坦》
洛克《政府論次講》
題目:
霍布斯與洛克為趨避自然狀態,分別提出什麼辦法?這些辦法是如何影響著共同體之運作?
論題:
霍布斯認為喜歡私有乃人的天性,而對物的共同占有必定導致戰爭。而既然戰爭無法避免,若要重建秩序並捍衛私有制則需要巨大到無人質疑。每個人的財產靠個人親自勞動而來,財產就是個人付出勞力將共有劃歸於私產。然而勞動創造常有維持生存所需外的剩餘,為解決此爭議,政府為其設立目的。政治權力就是規定及保護財產而制定法律的權利,以及使用共同體的力量來執行這些法律。在自然狀態中,沒有人須服從誰的意志,且不具有共同裁判者,因此將無法預測何時何人會有大動作。政府之建立是否確保共同體穩定而安全的生活?
篇章結構:
一、霍布斯所言之自然狀態
(一) 捍衛私有制之由
(二) 壓抑本性的創造與共同體的集體力量
二、洛克對自然狀態的構築
(一) 自然狀態中的自然法
(二) 私產與政府建立
三、結語
政治權力在共同體的運作
關鍵詞:自然狀態、集體力量、政治權力、私有制、勞動
(B)止於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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